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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9-3 16:01:53
作者:1,2,3,4,5
Formel Q大眾供應商質量能力評價
大眾汽車集團(Volkswagen AG)對供應商質量能力評審準則有很多種,如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潛在供應商審核、供應商自我評價、過程審核、產品審核、履行存檔責任(D/TLD零件)、供應商技術審核和問題分析等,大眾與供應商之間進行一系列質量管理協議的活動都被稱為“大眾Formel-Q要求”。
質量是大眾汽車集團的生命,根植于心的質量意識和嚴格的管理制度為大眾汽車贏得了消費者長期的信任。大眾汽車集團打造以A級為主體的供應商隊伍,逐步淘汰改進愿望不強的供應商,對現有供應商分階段實施新零件發包給質量能力A級的供應商,Formel-Q作為大眾汽車集團供對供應商質量能力評價的標準,對大眾集團所有品牌的供應商以及全球范圍內的公司都具有約束力,供應商質量能力評價直接關系到供應商能否能拿到大眾的項目(對于新供應商),量產的項目是否會被終止以及是否會從大眾得到更多的新項目(對于已經批量的大眾供應商)。
當下,隨著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大眾汽車集團對自己的供應商供貨能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簽訂質量協議就是大眾汽車集團與供應商之間的一種書面質量承諾。質量協議包括質量能力、新零件質量、批量成熟三個部分。
大眾汽車將其名下的供應商劃分為A級、B級和C級三類。A類是具備質量能力,符合率(過程審核打分)≥92分,B類是有一定的質量能力,符合率為82~91分,C類是不具備質量能力,打的分在0~81分。大眾對供應商的要求,2008年是A級供應商占總供應商的50%;2009年A級供應商達到70%,C級供應商為0;2010年之后,取消所有的B級和C級供應商,即只剩下A級供應商。
因此,我們需要提升自己的制造能力和水平,達到大眾Formel-Q要求,讓客戶滿意力求終成為大眾A級供應商。而眼下,為了提升自身的質量能力,首先我們要通過自我審核,才能為達到并有效地通過大眾汽車集團特殊的質量體系要求,以及對過程和產品的要求等鋪平道路。
“Formel Q”第八版修訂是采用德國汽車聯合會(VDA)制定的過程審核標準VDA6.3的模式來編制的,與VDA6.3新的2010版標準相統一且兼容,并作為TS16949的補充。